古蔺花灯是以古蔺为中心,流传于四川、贵州、云南三省交界的赤水河中游地区。是流行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一带的汉族民间歌舞艺术,具有“要逗要笑、要拽要闹、要唱要跳”的表演风格。
相传源于唐宋,据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。又据《古蔺县志》记载:清代中叶,古蔺花灯已盛行民间,俗称“扭扭灯”,每年正月初二至十八,村寨各路灯棚走街串巷“耍花灯,贺新年”,说唱吉祥,祝福平安。经历数代人的传承,深受当地民众喜爱,古蔺县也因之被称为“花灯之乡”。
古蔺花灯节目的内容有“贺年祝福”、“赞勤斥懒”以及传播公理公德等,但主要表现的内容则是山区男女之间纯朴的爱情。
有关古蔺花灯的起始,在其唱词中有这样的叙述:“灯从唐朝起,灯从唐朝兴,唐朝兴起至而今,皇母娘娘害眼病,许下三十六盏灯,十二盏上天变成紫微星,十二盏下地化做五谷灯,十二盏留在民间为花灯。”“武宣王(宋仁宗之弟)闹花灯,抢去妻子罗慧英,抢去妻子罗小姐,包爷抬头把冤申,包爷抬头冤申了,万古流传到如今。”按此推断,古蔺花灯源于唐宋,据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。
据清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《续修叙永、永宁厅县合志·民风》记载:“正月初八日始,各街竖灯杆下搭灯棚,萧鼓喧阗,游人如蚁,十二至十五夜,加以龙灯、狮灯花灯,谓之闹元宵。”可见,古蔺花灯有史籍记载也有上百年的历史。
又据《古蔺县志》记载:清代中叶,古蔺花灯已盛行民间,俗称“扭扭灯”,每年正月初二至十八,村寨各路灯棚走街串巷“耍花灯,贺新年”,说唱吉祥,祝福平安,感恩天地,歌颂爱情,传播公德。
另据古蔺县丹桂区本口乡灯首牟道睛介绍:“牟家灯班的花灯,是一个从赤水县来的名叫马增堂的民间艺人传授的,家传至今,能说出名和姓的已有五代人”。以此口碑推算,古蔺花灯至少也有百余年历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