板板龙灯是流传在张家界市慈利县部分乡镇的传统舞蹈,俗称“板板灯”,系板凳龙分支,湖南省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。发源于湖南省慈利县原樊家坊地区(现常德市桃源县黄石水库水淹区,居民移民至现今景龙桥乡、龙潭河镇、高桥镇、二坊坪乡),形式全省罕见,全国少有。
《慈利县志》载:“慈利东南部每逢正月十五盛行板板龙灯,又名板板灯”。今《慈利通志》载:“板板龙灯已列为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”。
板板龙灯因有龙头、龙身、龙尾,形如巨龙故名,属民间大型文化艺术,也是乡村群体体育活动主要项目。板板龙灯起源很早,历史悠久。从相关史料中查明,板板龙灯源于宋朝初年。主要发源地在樊家坊(原慈利县一乡镇,现已拆分)。早在唐代这里就形成了一个古老的集镇,因地处慈利、桃源两县边境,又是沅水支流龙潭河的腹地,水路交通方便,历代为地方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,十分繁华热闹,素有“小南京”之誉。这里聚居有满、李、黄、刘、杨、朱、高等几个大姓,他们都有一呼百应的族长,为求天下雨,确保丰收,设法祭祀。起初是满姓族长发明一种稻草灯,即每人举着一个稻草把,上面安上一个小灯笼,各自用绳子连成长龙一般,甚是稀奇。李姓族长是个肯动脑筋的文人,经过苦思冥想,又想出了一个新法子,将稻草上把子改成木板子,逐步完善,发展成为竹木结合的板板龙灯刍型。
板板龙灯形式古朴,动作狂野,粗狂奔放,独具美感,源远流长。民国12年《慈利县志》中有详实记载。她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是珍贵的民间文化遗产,对研究人类学、历史学及民族民间艺术学有着重要价值。
慈利农民每逢过年或重大喜庆节日就举办板板龙灯表演活动,欢庆丰收、祈祷吉祥。近几年其分布地景龙桥乡、龙潭河镇、高桥镇、二坊坪乡都先后进行了板板龙灯表演活动。龙潭河镇被文化部命名为“中国民间艺术之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