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抚司礼仪乐舞,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传统音乐,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。
宣抚司礼仪乐舞,源于云南省西南部和缅甸、泰国部分地区的民间乐舞,流传中在茫吐薅(今勐阿村)得以保存,经过长期发展,勐阿艺人在乐舞中融入了爱情、道德、宗教、生活等元素,形成了集歌舞乐为一体的表演形式,这是宣抚司礼仪乐舞的雏形,他们还自发组成了一支传承有序的民间乐舞队,其历史可追溯到明代以前。
据史料记载,明永乐四年封“孟琏长官司”时,土司任命擅长表演民间乐舞的勐阿乐舞队为“土司礼仪乐舞队”,并设官员专门管理,使民间自娱自乐的乐舞向文治教化转变。
清康熙四十八年(公元1709年),“土司礼仪乐舞队”更名为“宣抚司礼仪乐舞队”,经过长期发展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乐舞制度。土司设罕种布、法温勐和法罢勐三个官职专门管理这支乐舞队,规范乐舞队建制,同时主理乐舞的创作、编排、演出等事务,宣抚司礼仪乐舞逐步走向成熟,成为审美意识和教化功能相结合的产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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